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當代國際金融法制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Contemporary Issu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s (I) 
開課學期
109-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楊岳平 
課號
LAW7625 
課程識別碼
A21 M689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3,4(10:20~12:10) 
上課地點
霖研一1501 
備註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92LAW7625_ContIF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的專題研究主題將探討金融集團(financial conglomerate)監理的相關議題,並且應用若干關於商業組織法制的法律經濟分析理論來探討金融集團包括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s)的各類金融監理議題。課程內容大致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商業組織制度的法律經濟分析理論探討,利用約三周的時間探討經濟分析理論中經典的廠商理論與契約組織分析,以及法律經濟分析中著名的商業組織法制討論,用以思考金融集團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經濟成因與法制功能。第二部分則為金融集團監理議題的具體討論,探討主題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與綜合銀行模式的選擇、美國沃克爾規則(Volcker Rule)、產金分離、金金分離、集團內關係人交易、集團內資料互享與共同行銷、集團內的內部控制、金融集團大到不能倒問題及金融集團的有序清理,最後再配合金融科技的興起,思考既有金融集團監理是否及如何套用於金融科技集團例如巨型科技業者(BigTech)。金融集團一方面作為金融世界中舉足輕重的一份子,一方面其以集團形式而非個體形式跨業經營各類金融業甚至非金融業,因此需要有別於單純銀行監理的思考模式與法制,本學期將以此為楔子,跳脫傳統的個別法人觀點,由集團觀點思考相關的金融監理與治理議題。 

課程目標
本課程的目的,旨在針對當代發展中的重要金融法制議題進行專題討論,特別是針對基礎銀行及金融機構法課程無暇涵蓋到的進階議題,透過互動式的授課方式,建立學生對這些重要議題的認識及研究興趣。 
課程要求
一、每堂課程均有指定的閱讀文獻。視選課人數而定,每位選課同學將分配簡報一至二個主題(「簡報組」),另外分配負責一至二個主題的課堂討論(「討論組」)。
二、每週由簡報組同學負責於課堂開始時,針對負責的文獻進行至多15分鐘簡報。剩餘時間為課堂討論時間,由教授帶領討論,所有同學均參與討論,簡報組同學和討論組同學負責補充。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備註: 需以電子郵件事先預約。原則上為周三下午時間,但亦可另約其他時間。 
指定閱讀
請參考課程大綱內容。 
參考書目
待補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堂參與 
50% 
 
2. 
期末報告 
5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24  金融集團監理緒論 
第2週
3/03  組織與契約的經濟分析 
第3週
3/10  商業組織的法律經濟分析(一) 
第4週
3/17  商業組織的法律經濟分析(二) 
第5週
3/24  金融集團與跨業經營模式 
第6週
3/31  (春假放假) 
第7週
4/07  金融集團與跨業經營限制 
第8週
4/14  金融集團與產金分離 
第9週
4/21  (期中考周放假) 
第10週
4/28  金融集團與金金分離 
第11週
5/05  金融集團與關係人交易 
第12週
5/12  金融集團與共同行銷 
第13週
5/19  金融集團與內部控制 
第14週
5/26  金融集團與大到不能倒 
第15週
6/02  金融集團與有序清理 
第16週
6/09  金融集團監理與金融科技 
第17週
6/16  (暫定客座講者演講)